外出就餐时,您是否遇到过最低消费?其实,早在2014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就出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但记者走访发现,“禁止自带酒水”“包厢设置最低消费”等违规现象仍然存在。
11月1日,恰逢《办法》施行10周年。本期“968820群聊”,我们将话题聚焦最低消费,与消费者、餐饮业者、律师等一同来聊聊——哪些行为属于设置最低消费,遇到了又该怎么办?
【现象1】
包厢设最低消费标准
没达到只能坐大厅
10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思北路口附近的一家西餐厅,刚进餐厅便被店员王女士告知,店内小包厢设有800元的最低消费标准,“若没有达到消费的金额,会请您在大厅就座,把包厢让给更有需要的顾客。”王女士说。
在筼筜湖附近的另一家西餐厅,店员吴女士也明确告知:“我们这里的包厢,有一个最低消费标准,是3000元。”
【现象2】
为了达到最低消费门槛
不得不点双份蛋糕
除了餐厅包厢有最低消费外,厦门多家咖啡厅与甜品店也设定了最低消费。一家位于湖滨南路的咖啡店内,收银台上摆放的提示牌很显眼——“每人平均最低消费15元”。
“菜单最底部写着‘低消25元’。”市民刘女士说:“我和家人已经吃饱饭了,想着在百家村附近找家甜品店坐坐,本来只想点一份蛋糕,但因为金额没达到‘最低消费’,还得再点一份,最后蛋糕都吃不完。”
【现象3】
不管喝不喝饮品
入座就得消费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在集美万科云城附近的多家饮品店还规定了“一座一消”,要求顾客入座就得消费。“这种设置‘一座一消’的行为,是不是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了?”市民颜女士质疑道。
律师说法
变相设最低消费 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表示,关于餐厅、咖啡厅等场所设定的包厢最低消费、人均最低消费以及“一座一消”等做法,首先需要查看这些规定是否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并且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餐饮业经营者设置包厢最低消费、人均最低消费均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且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被视为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经营者必须将收费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不得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一座一消”更是直接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特别是当多名消费者进入消费场所,其中的部分人员只是希望短暂休息、交流或使用某些服务而不进行消费时。
许东说,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部分市民、游客未经允许在“网红”餐厅、咖啡厅内拍照打卡却不消费的情形,该行为占用了经营场所用于经营及接待其他消费者的空间和经营设施。基于餐厅、咖啡厅等属于经营场所而非普通公共场所,在场所内借用设施、场景拍照应事先经过经营者同意,并以不影响其他消费者为前提。上述场所经营者无免费提供拍摄场地、设施的义务,但也不应违法设置“人均最低消费”“一座一消”等规定。
业界呼吁
明明白白消费 安安心心食用
市人大代表、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雪认为,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设置最低消费就违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餐饮企业不得设定最低消费。这一规定旨在反对食品浪费,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餐饮企业违反这一规定,或面临行政处罚。其次,从经营理念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都是经营者应该具备的基本原则。当然,经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追求利润,商家有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对包厢等稀缺资源采取限制最低消费的手段,建议买卖双方在合理的商业规则上尽量互相理解,共同打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厦门市餐饮行业协会监事长胡艺忠分析,餐饮企业消费定价往往根据自己的餐饮业态、市场定位、装修档次和主题风格来确定,同时也和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品质、菜点品质、食材成本、品牌文化、用餐体验等因素密切相关。有不同的市场定位,就有不同的消费档次,餐饮企业和消费者要相互理解,供需双方要在各自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明厨亮灶、明码标价,明明白白消费是实现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背景
2014年11月1日,《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这个有着24条细则的《办法》明确指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者最高可罚3万元。
《办法》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醒
遇到隐形“低消”该怎么办?
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在外用餐时,这些都是隐形的“最低消费”。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若店家有类似的收费服务,可以向店家询问后进行选择性消费;如果店家存在强制消费,要勇于向商家说“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双方发生此类纠纷,首先应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可向12315热线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支招
市民如何维权?
那么,市民该如何维权呢?来看律师许东的支招——
了解规定:在选择包厢或特定座位前,主动询问商家是否有最低消费等规定,并要求商家明确告知,确保透明消费。
保留证据:如果遇到商家未事先告知或设置不合理的最低消费,可以保留消费凭证、录音、照片、视频等证据。
维权解决:发生纠纷时首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必要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提起民事诉讼等。
市民、游客若有借用经营场所及设施拍照的需求,应当与经营者进行沟通、确认,避免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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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文/厦门日报记者 张玉榕 见习记者 颜哲浩)